“將原市學校管理中心負責所屬學校行政管理、業(yè)務指導、教師管理、資產和教育經費管理、黨建、思想政治和干部管理工作職責整合到市教育局。”去年9月,無錫市政府將市學校管理中心的大部分職能做了重新整合,這也意味著2006年成立的無錫市學校管理中心退出舞臺了。
如果說學校管理中心是一次嘗試,那2015年即已證明這是一次失敗的嘗試。如今,無錫育才中學某種程度上仍由無錫市政府指定的學校管理中心作為臨時代管單位。當然,由于中心不復存在,相關職責已整合到市教育局。
如今,無錫育才中學在無錫市教育局的關心下,其董事會已做好了重掌辦學權的準備。回看自2006年開始的學校管理中心模式,到底有哪些問題呢?
怎樣一種管辦分離
“管理中心運行后,無錫市教育局將改變過去既管行政又管學校的雙重管理的狀況,主要行使全社會行業(yè)管理職能,做好地方性教育法規(guī)的制定和監(jiān)督執(zhí)行,做好全市教育的政策導向、規(guī)劃布局、業(yè)務指導、監(jiān)督管理以及購買公共服務、營造發(fā)展環(huán)境等工作,保障教育事業(yè)的健康發(fā)展。”這是2006年發(fā)表在《江蘇教育》雜志有關無錫市學校管理中心成立的消息。
從中可知,學校管理中心其權力之大,相當于大半個教育局。與教育局系國家行政機構不同,該條消息開初就如此披露:“新組建的學校管理中心是無錫市政府直屬行政管理類事業(yè)單位,相當于正處(縣)級建制,依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換言之,在承當了大半個教育局的職能以后,校管中心卻不是行政機構,而是個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從當時的無錫市教育局進入校管中心工作的人員,大致相當于整個教育局人員的半數(shù)。當然,因為成立了中心以后,中心與教育局同為處級單位,導致處級干部的職位增加了不少。
至于屬于事業(yè)單位的校管中心,其靈活性自然是比教育局高。即便仍需“接受教育局的行業(yè)管理和業(yè)務指導”,但管理中心真正的上級并非同為正處(縣)級的無錫市教育局,而是“主要職能由市政府授權,代表市政府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當時《江蘇教育》雜志刊登的這條消息還稱:“校管中心經市政府授權統(tǒng)一管理市屬公辦(含公有民辦)高中和中、高等職業(yè)技術院校(包括中專、職校)。原市教育局所屬市廣播電視大學以及20所高中(職校)、2所特殊教育學校和初中、小學、幼兒園等實驗性學校各1所整建制從教育局剝離進入學校管理中心,由中心負責學校資產、人員的管理,并對其進行教育教學質量和辦學績效的考核。
當時,除了教育系統(tǒng)以外,無錫的衛(wèi)生、文化、體育系統(tǒng)也采取了類似的改革嘗試。
無錫當?shù)孛襟w對首先完成所謂“政事分開、管辦分離”的教育系統(tǒng),有如此的評論——“真正使無錫市教育系統(tǒng)的‘管、辦、督’形成‘三權分立’之勢,教育局相當于裁判員,學校管理中心相當于教練員,學校就是運動員,彼此之間并相互制約、相互促進,實現(xiàn)了行政管理和社會事業(yè)的分離。”
看似“政事分離”與“政企分開”這一逐步建立現(xiàn)代企業(yè)制度的改革路徑有些相似,然而,細究之下,為政者所為無非就是為老百姓辦事、為人民服務。無論教育、衛(wèi)生、文化、體育系統(tǒng),本身都是公共服務機構。比如教育,《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四條規(guī)定:“教育是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的基礎,國家保障教育事業(yè)優(yōu)先發(fā)展。全社會應當關心和支持教育事業(yè)的發(fā)展。全社會應當尊重教師。”第十一條更是規(guī)定:“國家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fā)展和社會進步的需要,推進教育改革,促進各級各類教育協(xié)調發(fā)展,建立和完善終身教育體系。國家支持、鼓勵和組織教育科學研究,推廣教育科學研究成果,促進教育質量提高。”
民辦教育亦納入了公益性事業(yè),是社會主義教育事業(yè)的組成部分。換言之,教育領域已沒有政府真正需要去做產業(yè)化經營的地方!不存在政企分開或者政事分離的問題。且看無錫市去年撥亂反正,將原屬校管中心管理的一些職責重新劃歸教育局,諸如學校行政管理、業(yè)務指導、教師管理、資產和教育經費管理等等,哪項不是一個正常的教育行政機構應該做的呢?
校管中心麻煩多
以無錫育才中學的案例來看,校管中心成為了阻隔在學校與教育局之間的一堵墻。原本,2008年成為育才董事長的榮智豐,應該享受到當時無錫媒體對管辦分離改革所評論的——“管辦分離改革促進教育行政部門不再區(qū)別對待民辦學校,有利于民辦教育的發(fā)展。”
可實際上呢?比如2010年,因市政修建道路,無錫育才中學不得不搬遷。當時,經無錫市教育局協(xié)調,將羊腰灣50號校舍出租給育才。然而,實際操作過程中,校管中心已將這片校舍劃撥給了湖濱中學。表面看,湖濱中學竟然合法無償擁有了原屬無錫第三高級中學產權的校舍。但與育才簽署租賃合同的卻不是湖濱中學而是校管中心。
設想,如果沒有校管中心的這次劃撥,三高中是否有資格向育才收取租金呢?還是只能由教育局收取租金?
在劃撥土地上,湖濱中學當然可以從事教學工作,然而因為校管中心已“一雞二吃”將校舍租給育才,導致湖濱并沒能因此增加實際教學面積。此次劃撥是否因應江蘇省教育廳下屬的教育評估院之四星高中評估檢查,尚不得而知。但有理由置疑之。否則很難解釋為何校管中心會在將校舍租給育才中學前,劃撥給湖濱中學。
當時一篇通訊《無錫教育“管辦分離”改革成效顯著》白紙黑字報道:“市屬教育資源的優(yōu)質效應進一步顯現(xiàn),三所高中分別順利通過了省四星級、三星級高中的評估驗收,市屬普通高中招收的新生90%以上在省三星級以上高中就讀,在全國處于領先水平,‘讓無錫的孩子人人都能到重點中學就讀’將不再是流于形式的口號。”
當然,這篇通訊在“人人讀重點中學”承諾公布的同時,又披露校管中心“積極實施職業(yè)教育倍增計劃,中高等職業(yè)院校在校生突破20萬人”。
如今“校管中心”已經終結,作為此項“改革”造成的犧牲品,無錫育才中學的困局,又該由誰來埋單?
一個校址兩所學校的亂象,還要拖延多久?(記者|姜浩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