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責的同時還應該多幾分問責
民盟山東省科學院支部 蔡 濱
在某些公共場所,經常能見到一些不講社會公德的現象,比較典型的如:隨地小便、隨地吐痰、在禁煙場所吸煙、行人隨意翻越馬路護欄、遛狗不拴鏈繩,任由狗隨地便溺等等。毫無疑問,這些不文明現象的確令人反感,應該受到社會公眾的指責乃至譴責,然而,更令人關注的是:隨著這些現象越來越頻繁地出現,能否引起人們更深層次的反思。
不久前的一段偶然經歷使我對某些不文明現象由單純的指責逐漸變為指責的同時夾帶著些許理解和同情,進而想到應該對政府某些主管部門進行問責。大約兩個月以前,有一天下班后我坐出租車去親戚家,中途遇堵車,碰巧看到一位中年男性在路邊的墻角處小便,這時我正在和司機閑聊,便順口說了一句“看到沒有?這是前幾天報紙上評選出的男人的十大陋習之首。”沒想到司機卻不以為然中帶著無可奈何的口氣說:“沒辦法呀!尤其干我們這一行的,吃飯、上廁所都是問題。前幾天我們一位同行把車停在公廁旁上廁所,兩分鐘后一出廁所門就看見一位警察把罰款單遞上來了,說他亂停車,結果被罰款200元。”聽了這番話我沉思半晌,然后便接著話題往下說:“知道干你們這一行的挺不容易,忙起來連上廁所的時間都沒有,可沒想到會這么嚴重。”“更可憐的是女司機,有的長期憋尿都憋出毛病來了。”司機這句話更加深了我對他們這一特殊群體的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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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看來,一個有關特殊群體“如廁難”的看似不大的問題引發了“隨地小便”的社會不文明現象的增多,因為俗話說得好,“活人不能讓尿憋死”,別說是被人指責了,為了解決“內急”問題,就是被罰款也只能在所不惜了。
作為一級政府,“構建和諧社會”絕不能只停留在口頭上、宣傳材料和學習文件上,也不應該滿足于一得之功和一孔之見。對于種種有違公共道德的社會陋習,罰款的辦法是有效的,但不是萬能的;類似于“免費提供方便”的作法,如果缺乏有效的保障機制,其效果也是有限的。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制定一些針對性較強的措施并不是太大的難事兒,關鍵是怎么讓它切實可行。再如:隨意翻越馬路護欄、在公共場所抽煙以及“狗滿為患”等問題,在罰款的同時,希望政府能仔細找找解決這些問題的切入點:建過街天橋時首先考慮在哪兒建更能方便行人,而不是“冠名權”拍給誰收益最高;加大禁煙力度可否嘗試加大“稅收杠桿”的調控力度,因為不管是否在公共場所,吸煙畢竟是危害國民健康的行為;近年來狂犬病的發病率一直呈上升趨勢,加強犬類等寵物的管理是否更應該從立法上下下工夫。切入點找對了,才更有利于從源頭上解決問題。任何一個社會不和諧現象、因素和節拍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在制定措施和解決問題之前,官員們首先應該進行深入細致的調查研究,以避免簡單化、理想化的處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