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重要的中堅力量(三):中國民主同盟臨時全國代表大會(一大)
1945年10月1日至12日,中國民主同盟在特園召開臨時全國代表大會,即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大會的中心議題是討論建立一個什么樣的國家的問題,認真研究了毛澤東在《論聯合政府》一文中所提出的設想與中國現實之可能。
會議通過《政治報告》、《臨時全國代表大會宣言》和《中國民主同盟綱領》三個文件,提出了“反對獨裁,要求民主;反對內戰,要求和平”的政治主張。
大會增選葉篤義、董進時、蔣勻田、何公敢、陶行知、劉王立明、孫寶毅、聞一多、鄧初民、楊子恒、劉清揚、辛志超、杜斌丞、范樸齋、柳亞子、史良、馬哲民、李公樸、馮素陶、羅子為、楚圖南、陳此生、李相符、沈志遠、李章達、楊伯愷、李文宜、李伯球、羅涵先、曾庶凡、劉子周、羅忠信、劉泗英等33人為中央委員,連同原有中央委員33人,共有中央委員66人。
推選張瀾、沈鈞儒、黃炎培、章伯鈞、羅隆基、梁漱溟、左舜生、史良、張君勱、張東蓀、張申府、杜斌丞、陶行知、朱蘊山、潘光旦、馬哲民、周鯨文、蔣勻田18人為中央常務委員;張瀾連任中央常委會主席,左舜生任秘書長,章伯鈞為組織委員會主任,羅隆基為宣傳委員會主任,張申府為文化工作委員會主任,張君勱為國際關系委員會主任,梁漱溟為國內關系委員會主任,沈鈞儒為青年運動委員會主任,陶行知為民主教育委員會主任,黃炎培為工商委員會主任,劉清揚為婦女委員會主任。專委會成為民盟工作重要的組織形式。
大會采取有力措施限制青年黨在盟內的派別活動,削弱了青年黨在盟內把持的權力,進一步鞏固了盟的組織。大會通過了《中國民主同盟組織規程》,規定了中國民主同盟的組織原則、中央和地方的組織機構、盟員入盟和退盟的具體辦法等等。
會議還決定出版一種日報。經籌備,1946年2月1日,民盟總部機關報《民主報》在重慶正式出版。(1946年1月,民盟籌備創辦機關報《民主日報》,并已在《新華日報》刊出廣告,后因國民黨策動親信搶先發行同名日報,遂改名《民主報》,于2月1日在重慶發行,發行人為張瀾,社長為羅隆基。圖為《民主日報》廣告和《民主報》創刊號。)
中國民主同盟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提出的政治綱領和主張,反映了戰后渴望和平民主的廣大人民的要求,與中共“七大”的政治路線和政策相呼應,因而得到了中國共產黨和各界群眾的積極支持。
民盟的地方組織繼續向全國各地乃至海外發展。1945年10月,民盟一屆中央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決定建立東北區、華北區、西北區、西南區、華南區總支部。1945年12月,中國民主同盟南方總支部在香港成立。1946年2月,港九支部成立。1946年夏,南方總支部在東南亞開展活動,7月在新加坡設立辦事處,由胡愈之、胡守愚、李鐵民等負責。此后,民盟在暹羅、印尼、美國、越南、馬來亞、英國和緬甸建立海外組織。民盟南方總支部除領導海外盟的組織外,還領導廣東、廣西、福建、香港、澳門等地的民盟工作,也曾指導臺胞盟員開展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