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山東省委常委會議紀要
(第十六次)
民盟山東省委辦公室編 簽發人:溫孚江
本次會議的主要議程有:學習傳達民盟十屆十一次中常會精神;傳達民盟中央和中共山東省委統戰部關于民盟省市兩級領導班子開展述職和民主評議活動的有關精神;通報民盟省委主委會成員分工情況;通報《民盟山東省委機關工作規程(試行)》。溫孚江主委主持會議并作重要講話。會議紀要如下:
一、學習傳達民盟十屆十一次中常會精神
董利忠副主委匯報了受溫孚江主委委托,列席參加民盟十屆十一次中常會的有關情況,傳達了民盟中央蔣樹聲主席和張寶文常務副主席的重要講話精神。
會議認為,這次中常會基本上是圍繞參政議政工作進行的,蔣主席的講話對參政議政工作成績的概括客觀全面,對經驗的總結系統凝練,提出了新形勢下進一步做好參政議政工作的思路舉措,反響很強烈。參政議政是民主黨派發揮作用、有所作為的重要渠道,一直作為“一把手工程”,全盟上下都在努力做好。這次會議既是一個總結,也是一次號召。全省各級盟組織和廣大盟員一定要深刻領會蔣主席的講話精神,全面把握民盟十屆十一次中常會精神,根據蔣主席講話精神和會議的有關要求,深入挖掘自身潛力,充分發揮自身優勢,把參政議政工作切實抓緊抓好。
二、傳達民盟中央和中共山東省委統戰部關于民盟省市兩級領導班子開展述職和民主評議活動的有關精神
韓圣浩副主委宣讀了民盟中央《關于民盟各省級組織領導班子述職和民主評議制度貫徹落實情況的通報》(盟中監辦發〔2010〕48號),傳達了中共山東省委統戰部對省市兩級領導班子開展述職和民主評議活動的有關精神。
三、通報主委會成員分工情況
儀平策副主委代表主委會通報了民盟山東省八屆二十三次主委會研究通過的主委會成員分工情況,進一步明確了主委會成員的職責。
四、通報《民盟山東省委機關工作規程(試行)》
儀平策副主委全文宣讀了《民盟山東省委機關工作規程(試行)》。他在說明講話中指出,這份機關工作規程,是在機關原有制度體系的基礎上,結合當前工作實際,由主委辦公會議研究起草、經過機關辦公會議的反復討論和認真修訂,最后由盟省委八屆二十三次主委會審議批準試行的。這是對機關建設提出的新標準、新要求,目的就是為了進一步理順工作關系,明確工作程序,以實現“團結、高效、精干、和諧”的機關建設目標。各市級民盟組織的機關工作程序,可以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參照制定和實施。
五、分組討論與會議共識
與會人員按照分組名單,分為兩個小組,對會議的各項議程進了深入、全面、客觀、務實的討論,并就如何更好地轉變參政議政和社會服務等盟務工作方式、如何更加明晰地確定各級會議組成及程序等問題提出了各自的見解。
與會同志一致認為,參政議政和社會服務工作應在堅持傳統的基礎上,突出民盟組織特點和地方特色。全省各級民盟組織要認真傳達學習蔣樹聲主席在民盟十屆十一次中常會上的講話精神,全面把握民盟十屆十一次中常會精神,進一步挖掘自身潛力,打造參政議政和社會服務品牌項目,充分發揮民盟組織優勢,切實把參政議政和社會服務工作抓緊抓好。
會議認為,領導班子述職和民主評議活動不僅是對領導班子成員的一次全面總結和檢查,也是提高領導班子凝聚力、戰斗力的重要措施。民盟省市兩級組織要從加強參政黨領導班子自身建設的高度形成共識,按照民盟中央和中共山東省委的要求,認真開展領導班子述職和民主評議活動,聽取委員對領導班子成員的意見和建議,認真查找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大力倡行批評與自我批評的作風,增進領導班子的和諧團結,提升工作水平。
會上,溫孚江主委就轉變盟務工作方式和加強會議紀律等問題做了重要講話。
就轉變盟務工作方式的問題,溫主委強調指出,在經濟社會發展全面進入“調結構、轉方式”的關鍵階段,從事民盟事業的各級盟組織和盟省委機關各部室、各專職干部,在工作上也存在一個“轉方式”的問題。轉方式首先是要解放思想,做好工作重點的定位,強化社會服務的特色,善于歸納總結,加強宣傳。除了常規性、事務性和傳統意義上的工作外,各級盟組織和廣大盟員,要緊緊圍繞中共山東省委和民盟中央的中心工作,密切結合工作實際,充分發揮自身優勢,轉變盟務工作方式,善于抓住重點、突出亮點,做出特點、及時發現、總結盟務工作具有典型性和普遍意義的業績,展示民盟組織的獨特優勢和地方特色,為山東省的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作出民盟獨特貢獻。在這一過程中,擴大民盟組織的社會影響,樹立山東民盟的良好形象。民盟事業這樣的發展,就是一種科學發展。
溫主委特別指出,轉變盟務工作方式是民盟現階段工作的重中之重,從民盟省委到各市委會、基層組織,都要高度重視、認真研究,要真抓實干、力求實效,不能只做表面文章。從盟省委說,機關各部室(包括專職干部個人)今后每年的工作都要有新主題、新特點。年終總結時,盟省委主要領導要親自聽取機關各個部室的工作匯報。
就嚴肅會議紀律的問題,溫主委強調指出,換屆以來,新一屆省委會一直強調制度建設,其中很重要的一項就是會議制度。最近幾年,我們的會議制度做了幾次大的嘗試和變革,如利用網絡、郵件或其它方式召開會議。這種節約辦會的方式,既節省了大家的時間、精力,也減少了經費開支一舉多得。但對一些重要的事項,我們必須集中在一起召開現場會議。對于這種人員集中召開的會議,我們每次都著重強調會議紀律和請假制度,大部分人員都能遵守,當也有少數常委會組成人員遵守得不夠好。現在,我們全省八千多盟員,常委只有25位,加上省直基層在內,都不能保證每個市委會都有常委。在這種情況下,常委不僅代表個人,更代表所在的基層組織,甚至代表更廣泛的盟員。各位常委都必須認識到,我們發揮參政議政作用的基礎和平臺是盟務工作。因此,我們更應該模范遵守盟的規章制度,履行好常委的責任和義務,不辜負組織和盟員的信任和期望。“從嚴治盟”不是一句空話,盟的各級組織要高度重視各項規章制度建設,尤其是會議制度和請假制度,以此維護民盟組織的良好形象和各位常委在廣大盟員心目中的地位,確保民盟組織的規范化、制度和程序化。
溫主委強調,各位常委都是盟內的杰出人才,具有鮮明的代表性,本職工作業績突出。然而,組織和盟員既然賦予我們“常委”的資格,我們就應該做到與名謂相符合。如果連為數不多的會議都屢屢缺席,勢必會影響盟務工作,影響盟的事業,也直接影響到我們參政議政的基礎,這是組織和盟員都不能容忍的。溫主委指出,應將會議考勤情況列為常委工作考核和下屆常委選舉的一項重要依據。對于數次缺席會議的常委,盟省委主委會將提出進行相應組織處分的建議,并按規定呈報中共上級黨委審批。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