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居)兩委建設現狀及建議
山東理工大學法律事務室主任、副教授 馬志忠
近幾年來,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中國共產黨農村工作條例》、《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健全和完善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見》等黨規國法及有關規定的貫徹執行,村(居)兩委建設有了較大進展。然而在我們對淄博市進行調研的過程仍發現一些較為突出的問題。
一、村(居)兩委建設仍然存在較為突出的問題
(一)班子不團結,爭權奪利
有的村居委會不能正確理解黨的領導原則,不能協調與上級黨組織的關系問題,內部不團結、和上級對著干。在平時的工作中互相拆臺,在換屆選舉中互相攻擊,在村居形成明顯的幫派體系。班子不團結勢必造成了村民不團結,在設計利益問題上互不相讓,嚴重影響了穩定和發展。近幾年,實施書記主任一人兼之后,互相扯皮的矛盾有所緩和,但是內部爭權奪利的問題仍然沒有得到解決。同時書記主任一人兼也產生了財務監督機制弱化的問題,往往又成為“反對派”關注和攻擊的焦點。
(二)主任素質差,負面影響大
村居自治下選舉制度在實踐當中出現了很多問題,雖然我們高度重視了程序的規范性,但是在復雜的鄉村關系當中。少數宗族派性勢力利用家族人多勢眾的優勢,通過串聯、游說、利誘、威脅等各種方式,控制或操縱選舉,這樣選舉出來的的村居主任,往往出現文化素質差、政治覺悟低、工作能力欠缺等問題。
(三)不干工作,忙于拉票
有些村居干部,擔心換屆落選,不去謀劃工作的全局,不重點抓好經濟建設,而是忙于宣傳自我、走關系、拉選票。使剛剛穩定的村居工作又起波瀾,不穩定因素越積越多。出現這種情況,與三年一屆的較短的任期制度有關,主要的還是干部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
(四)班子軟弱無力,工作無起色
由于班子成員素質偏底,水平較差,工作長期沒有起色,經濟發展停滯不前,集體收入逐年減少,群眾沒有得到實惠。同時,由于種種原因,在化解矛盾、解決問題、維護穩定上軟弱無力,駕馭不了局勢。失去了黨員群眾的信任與支持。當然,這些村居,也存在經濟基礎薄弱、發展環境較差等客觀原因。
(五)干部撂挑子,后繼乏人
部分落后地區特別是山區村,經濟不發達,村集體幾乎沒有公共積累,沒有集體收入,村干部的工資問題甚至都沒有辦法解決,嚴重影響了他們的工作積極性。這些村,青年人大都出外打工或忙于個人經營,不關心村集體建設,對村干部不感興趣。原來的黨員年齡老化,又長期不發展新黨員,村兩委換屆面臨后繼乏人、無人愿干和無人可選的問題一直沒有得到解決。
(六)表面穩定,潛在危機
有些村居,集體經濟比較發達,企業效益好,群眾福利高,近幾次的選舉工作也很順利,暫時看來比較穩定。但是,由于不注意思想修養和廉潔自律,在工作作風上逐步出現浮躁、霸道等不扎實、不民主的問題,在經濟利益上出現利用職權謀取私利的問題,個別群眾開始有意見,現在還不會出現群體性上訪事件,但實際掩蓋了許多問題,潛在著諸多危機,最終可能會是一場混亂。
二、加強村(居)兩委建設的理論思考和工作對策。
(一)要堅決貫徹黨的領導,采取有力措施解決部分村居的混亂問題。
村民自治是中國共產黨領導農民在建設社會主義民主政治中的偉大創造,因此,黨領導村民自治是毫無疑義的。黨的領導與村民自治并不矛盾,我們所要研究的是如何貫徹黨的領導原則,如何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
工作中出現和現實存在的問題,應該引起我們的反思。對部分村(居)班子的現狀,我們不能無所作為,不能聽之任之,不能畏難退縮,要讓群眾看到,共產黨有力量、有能力、有辦法解決這些問題。
(二)正確認識和處理鄉鎮政府(辦事處)與村(居)委會的關系問題,強化鄉鎮政府(辦事處)對村居的指導協調力度。
《組織法》第四條 規定,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對村民委員會的工作給予指導、支持和幫助,但是不得干預依法屬于村民自治范圍內的事項。 村民委員會協助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開展工作。
在過去的工作中,我們設定了很多制度,但大都是為村居設立的,這些制度貫徹的情況怎么樣,違反這些制度后應該通過怎樣的程序、采取什么辦法去處理,政府在指導和協調村居工作中的聯系性、互動性的制度和工作規范有沒有,應該成為我們今后工作的著眼點和著力點。
(三)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
我們在調研中對以下幾個問題很有感觸:
1、凡是村居黨組織陷入癱瘓狀態的,村居必然會出現混亂局面。
2、村居出現混亂局面后,有一定的思想覺悟的黨員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但是由于組織生活不正常、無法正常表達自己的意愿,急切盼望加強組織建設,凝聚黨員力量,轉化群眾思想,扭轉混亂局面。
3、很多群眾在選舉中亂投票、在群體事件中瞎起哄,除了不明事情真相、被別有用心的人利用之外,主要原因是文化素質低、沒有政治覺悟、不了解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缺乏辨別是非的能力。在轉化他們的思想認識的工作中,村居黨員發揮模范帶頭作用,顯的特別重要。
在村居自治的法律框架下,在基層政府不能行使對村居領導權的情況下,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充分調動黨員的積極性、發揮黨員的模范作用,對于轉化群眾思想、扶正壓邪、保證社會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四)加大基層政府的工作力度,強化干部的領導水平和復雜局面的駕馭能力
要強化基層政府的領導責任,把村居兩委建設特別是換屆選舉工作作為年終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要與領導干部的獎懲使用掛鉤。對于不調查研究、未能及時排解不穩定因素導致矛盾激化的,對復雜問題不及時處理造成局面失控的,對沒有能力駕馭局勢果斷處理群體性事件的領導干部要進行組織處理。該換的要及時換掉,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行政責任。
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鄉鎮辦事處基層黨委和政府,要按照“摸準吃透基本情況集中宣傳政策法規,任職解決矛盾糾紛,切實抓好思想教育,全程參與兩委換屆,健全完善規章制度,全面強化班子建設”的總體要求,認真搞好摸底調查,想方設法優化村居“兩委”換屆選舉環境。發現問題及早介入盡快解決。要下大氣力抓好村居兩委成員的教育培訓工作,抓好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制度的落實工作,抓好村帳代管工作。切實加大對影響破壞選舉行為的打擊力度,要密切注視可能影響破壞選舉的重要時間和重要人物,加強與公安司法機關的聯系溝通,及時采取有力措施依法進行處置。
總而言之,要深入調查研究,及早發現問題,制定有力方案,加強組織領導,排查不穩定因素,優化選舉環境,確保明年村居兩委換屆工作的順利進行。